• 索 引 号: FJ00125-0000-2012-00009
  • 备注/文号: 闽审法〔2012〕152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审计厅
  • 公文生成日期:
  • 有效性: 有效
福建省审计厅关于填报审计对象计算机信息系统调查表的通知
来源:本网 时间:2012-09-04 09:56
 
 
 
 
福建省审计厅文件
 
 
闽审法〔2012〕152号
 
 
 
福建省审计厅关于填报审计对象计算机
信息系统调查表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了加强信息化条件下的审计监督工作, 促进审计机关充分利用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审计监督 , 提高审计工作效率,节约行政成本,有效履行监督职责,审计机关需要了解审计对象的计算机信息系统 应用情况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及其 实施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利用计算机信息系统开展审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 〔2001〕 88号) 规定 , 请你单位填写《计算机信息系统调查表》(见附件),现将该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单位的职能和业务操作流程,履行业务职能各环节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使用情况;
二、单位所使用计算机信息系统的适用业务范围、开发商、版本、数据库类型、数据量等信息;
三、单位所使用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系统设计说明书、数据结构或数据字典等开发技术文档的完备情况。
请予支持。
 
附件:计算机信息系统调查表
 
 
 
福建省审计厅
2012年8月24日
 
 
 
 
 
 
 
 
 
  
 
福建省审计厅办公室                          2012年8月24日 印发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