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25-0000-2013-00081
  • 备注/文号: 闽审法〔2013〕56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审计厅
  • 公文生成日期: 2013-04-10
  • 有效性: 有效
福建省审计厅转发审计署办公厅关于2013年审计机关普法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本网 时间:2013-04-10 00:00

 

 

 

福建省审计厅文件

 

 

闽审法〔2013〕56号

 

 

 

福建省审计厅转发审计署办公厅

关于2013年审计机关普法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市、县(区)审计局(不含厦门):

现将审计署办公厅印发的《2013年审计机关普法工作要点》转发给你们,请各市、县(区)审计局按照工作要点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执行。

 

 

 

福建省审计厅

2013年4月10日

2013年审计机关普法工作要点

 

2013年是全面实施“六五”普法依法行政工作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根据2013年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审计机关“六五”普法规划的要求,2013年审计机关的普法依法行政工作要继续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审计中心工作,突出重点,讲求实效,努力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一、大力加强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传,营造良好审计法治环境

(一)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强化宪法教育。围绕党的十八大确定的目标任务,以新的要求、新的思维、新的方式、新的精神状态,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努力提高全体审计人员的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二)围绕审计工作大局开展法制学习宣传。紧密结合审计业务工作,开展对财政、金融、企业、政府投资、社会保障、资源环保、境外国有资产管理等各领域的专业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切实加强学习宣传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努力增强审计人员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

(三)组织“深化‘法律六进’推进依法治国”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各级审计机关要围绕审计工作大局,设计有特色、有针对性的载体,组织策划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推进主题活动深入审计一线,深入被审计单位,深入基层群众。特别是要结合“12·4”全国普法宣传日活动,大力宣传审计法律法规、依法行政案例和守法先进事迹,进一步营造依法审计、文明审计、遵纪守法的良好氛围。

二、进一步完善审计法律法规体系,夯实审计工作基础

(一)研究起草配套审计规章制度。审计署要积极推动出台《审计署审计现场管理办法》和《违反审计监督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研究起草《审计移送处理办法》、《审计机关对社会审计机构审计报告质量核查的规定》和《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地方审计机关要根据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家审计准则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推动地方人大、政府制定地方性审计法规、规章,积极完善审计机关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二)进一步加强审计项目审理(审核)工作。审计署要研究完善和规范审理制度,优化审理流程,明确岗位责任,完善集体研究工作机制,探索实施重大项目跟踪审理。积极推动建立审计署与中央纪委、监察部之间的重大案件会商机制。地方审计机关要因地制宜,根据本地区、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创新审计项目审理(审核)工作方式,完善审理(审核)机制,切实防范审计风险。

(三)协调推动国家审计指南体系构建。审计署要在推动2012年开发的9项专业审计指南尽快出台的同时,启动部门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财产保险公司审计、企业审计、政府投资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政府投资项目联网审计、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救助资金跟踪审计、土地资源专项资金审计等7项专业审计指南的开发工作。

三、加强指导监督和质量控制,全面推进法治化进程

(一)认真开展“六五”普法中期督查工作。各级审计机关要按照司法部、全国普法办的要求,对“六五”普法规划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考核,总结“六五”普法以来的成绩和经验,找出问题,制定措施,及时改进,确保普法依法行政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开展贯彻执行审计法律法规准则和审计业务质量检查。2013年,审计署要组织力量对6个左右省级审计机关和所在地特派办贯彻执行审计法律法规准则情况和审计业务质量进行检查,促进审计法律法规准则的贯彻执行,提高审计业务质量。地方审计机关要根据实际情况,有计划地开展审计业务质量检查工作,通过检查和考核,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三)做好2013年度优秀审计项目评选工作。在总结2012年度优秀审计项目评选工作的基础上,修改完善优秀审计项目评分标准,进一步提高优秀审计项目评选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更好地发挥优秀审计项目的示范引导作用。

四、努力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创新发展,将普法依法行政工作全面推向深入

(一)不断创新法制宣传方式方法。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和移动通讯等大众媒体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通过开设专栏、专刊、专版、专题节目、微博、手机报等方式,集中宣传30年来审计法制工作取得的成绩和经验,促进深化对审计工作发展规律的认识。

(二)继续加强对审计人员的法律培训。坚持和完善党委(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专题法制讲座制度、法律培训和考试考核制度,不断提高审计人员特别是青年审计干部学法用法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使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学法用法经常化、规范化。

(三)进一步加强审计法制理论研究。倡导和鼓励审计法制干部围绕党的十八大确定的目标任务,深入基层和一线开展调查研究,探索新形势、新任务下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规律,研究目前审计法制工作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更多的理论和制度支持。

 

 

 

 

 

 

 

 

 

 

 

 

 

 

 

 

 

 

 

 

 

 

 

 

 

 

 

 

 

 

 

福建省审计厅办公室                               2013年4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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