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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履约保函管理存在的违约风险不容忽视

日期:2023-06-06 16:36 来源:福建省审计厅 浏览量:{{pv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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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履约保函能够为项目业主提供保障,制约中标单位充分履行合同义务。在我市建设项目审计中发现,个别业主认为项目能够顺利开展即可,对履约保函的重视程度不足、法律意识淡薄、管理意识不强,保函失效情况时有发生,造成合同约束减弱的隐患。存在以下情形:一是履约保函未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期限内提交,项目业主未经维权或请示,仍直接签订合同;二是保函有效期未能完全覆盖建设期;三是保函临期中标单位未续保,项目业主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直接提取保函金额但却不作为,放弃主张此项权利;四是接受非银行类担保保函的项目业主未进行定期验证,担保公司早已被注销但却未及时发现,或是保函无法随时查询,担保公司收到通知后才重新在网站上发布。 

  为此建议: 

  一、压实项目业主保函管理责任,要求指定专人负责,避免工程和财务两个部门互相推诿造成管理疏忽。 

  二、提升项目业主合同维权意识,不得随意放弃主张有利条款,损害国有资金资产权利,形成隐形损失。 

  三、建立履约保函定期查验制度,尤其需要加强对非银行类担保保函保证人的资格资质审查,切实维护保函有效性。(莆田市审计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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