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 建 省 审 计 厅
审 计 通 知 书
闽审外通〔2016〕20号
福建省审计厅对世界银行贷款福建渔港
项目2015年度财务收支和项目
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的通知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和审计署授权,我厅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16年3月7日起,对你单位组织实施的世界银行贷款福建渔港项目截至2015年12月31日的财务收支和项目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必要时将追溯到相关年度或延伸审计有关单位。请予以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包括电子数据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审计组组长:仲鑫恺
组 员:李大颖 张 琦
附件:1.承诺书
2.福建省审计厅关于加强审计纪律的八项规定
福建省审计厅
2016年3月1日
抄送: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海洋技术学校,霞浦县海洋与渔业局,
霞浦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厅内分送:厅领导,办公室、法规处、综合处、驻厅监察室、外经处,
存档。
福建省审计厅办公室 2016年3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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