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审促改见实效:乡村振兴审计整改助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范发展和村财增收
来源:福建省审计厅 时间:2025-10-11 09:55

  近期,针对上半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营情况及服务乡村产业发展情况专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闽清县审计局指导、督促相关部门坚持问题导向,压实整改责任,取得显著阶段性成效。

  一、强基固本,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更趋规范。一是“空壳社”清理扎实推进,县农业农村局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各乡镇,对长期未年报合作社进行精准排查,已完成41家“空壳社”的注销工作,有效净化了合作社发展环境。

  二是数字化管理水平显著提升,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积极推动赋码工作,家庭农场“一码通”赋码率已从22.57%大幅提升至41.80%,管理服务便捷性和规范性得到增强。三是主体培育机制逐步健全,组织辅导员完成专项培训,更新知识技能,并建立“千员带万社(场)”相关制度,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更专业、系统的指导。

  二、提质增效,乡村振兴项目与资金管理更加优化。一是资金监管漏洞有效堵塞,通过建立动态跟踪机制,督促农业经营主体补开合规发票58万元,保障资金安全。二是闲置资金及时激活拨付,针对因项目延迟导致40万元补助资金闲置的问题,已及时完成项目验收并按规定拨付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三是村财收益保障有力落实,重点整改产业振兴项目租金应收未收问题,已成功催收补缴租金共计11.60万元,有力维护村集体资产收益。

  三、分类施策,盘活闲置资产助推振兴动能。一是分类推进停滞项目,根据项目卡点原因制定针对性推进方案,如争取上级资金、办理相关证件等。二是多措并举盘活低效项目,对未及时投入运营项目,采取多种路径加速盘活,如积极对企业并开展招商合作、通过福州农村产权流转平台公开流转招租等。

  本次审计整改工作坚持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在规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运行、强化财政资金与项目管理效能、盘活存量资产促进村财增收等方面取得了切实成效。下一步,闽清县审计局将持续跟踪尚未完全解决的问题,深化整改成果运用,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推动我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与乡村振兴事业互促共进,为乡村全面振兴注入更强动力。(闽清县审计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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