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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机关各处室、驻平潭办事处、厅属事业单位:
根据《福建省审计厅审计组组长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规定,经12月16日厅长办公会议审核研究,胡青青、戴元峰、王汉强、陈含莹、叶枫、李晓琳、江水平、陈佩华等8位同志符合审计组组长任职资格条件,确认上述8位同志具有审计组组长任职资格。任职资格从2015年1月1日起生效。
福建省审计厅
2014年12月23日
福建省审计厅办公室 2014年12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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