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安审计: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推进审计执法透明规范
来源:福建省审计厅 时间:2026-07-30 09:25

  翔安区审计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全国审计工作会议关于坚持依法审计的部署,立足审计监督职能,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不断提升审计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一是全面推行审计执法公示制度,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统筹推进审计执法事前公开与政府信息公开、权力清单公布等工作,全面准确及时主动公开执法主体、职责权限、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救济途径等内容。审计人员在进行执法活动时,按规定出示执法证件,出具审计通知书等执法文书,告知被审计对象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

  二是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实现执法行为留痕可溯。从审计项目立项、审计实施、审计报告、审计整改等整个行政执法全程文字留痕、可追溯。严格审计证据材料由提供证据的有关人员、单位签名和盖章的规定,规范制作、管理和保存案卷,实现行政执法行为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三是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守牢审计执法合法底线。重大执法决定由法规审理工作人员进行法制审核。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关于审计质量控制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等规定,所有审计项目严格执行审计组审核、业务部门复核、审理部门审理、审计业务会审定的分级审核模式。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审计监督,着力推动审计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翔安区审计局供稿)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